兩漢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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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平時候,軍事制度少人重視,但一到亂世,就是各路人馬爭奪權利的時候,軍隊的武力強弱就是成敗的關鍵。在三國時代,割據的諸侯相互征伐,因此產生了許多軍事上的英雄人物。這個時代的兵制,我們必須要有概念。

以下錄自陳致平《中華通史》第二篇,《兩漢三國時代的政治制度》的〈兵制〉一節。


第二節  兵制

一、軍隊的編制

(—) 中央軍

漢代的中央軍亦可以說是拱衛京師的軍隊,分為兩軍,曰「南軍」與「北軍」。按西漢長安中主要的宮廷如長樂宮、未央宮都建築在都城的南部。故防衛宮廷的軍隊,稱為「南軍」常駐城內;而防衛都城與京畿的軍隊則常駐城外,稱為「北軍」。「南北軍」的性質雖為京師的防衛兵,但偶然也有調發出征的時候。漢初統領南軍的主帥有衛尉與郎中令(後改稱光祿勳),統領北軍的叫做中尉。到漢武帝時,改中尉之名為執金吾,並擴大編制,置八校尉。另城門校尉,專掌京師十二城門屯兵,其性質屬於北軍,但在編制上是獨立的。南軍分為衛士與衛郎兩種,衛尉統領衛士(即衛兵),光祿勳統領衛郎(即郎官),漢武帝時在光祿勳下又增置期門、羽林郎。光祿勳雖為南軍統帥,為武職,但其本身又為朝廷九卿之一,所轄又有大夫謁者等侍從文官,構成一龐大的機構,性質複雜。故不得不分別於「官制」及「兵制」中兩述之。

長樂宮與未央宮

兩漢地方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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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兩漢中央官制之後,原本應該是要介紹到三國時代的中央官制,但是,三國真正「立國」的時間不長,而且蜀、吳先後亡國,魏、晉乃是延續「正統」,其制度雖有改動,但與我們所熟悉的三國故事,關係不大。同樣地,包括地方官制和軍制,我也只想引用兩漢,特別是東漢末年的制度,其餘的,就暫且擱下。


二、地方官制

(一)兩漢地方官制

兩漢地方制度,承襲秦朝,是郡縣兩級制,同時又是封建郡縣並行制,一稱為郡國制。自漢武帝削弱藩國,所謂封建者已名存而實亡。王國土地不過一郡大小,侯不過一縣至數縣之地。這些零零星星的藩國,夾在天下郡縣之中,西漢到平帝時止,據《漢書地理志》統計為郡國(王國)一百零三,東漢到順帝時止,據《郡國志》統計為郡國(王國)一百零五(參見前疆域表)。此為地方行政區劃,從漢武帝後分天下為十三州,州置刺史,京畿所在地置司隸校尉,稱司隸校尉部,此為地方監察區劃,茲分別列表說明於下:

(甲)地方行政制度:

1. 京畿地方:秦代京畿置內史與主爵都尉,西漢分京畿為三部,分設京兆尹左馮翊右扶風,其屬下分設丞、都尉與尉丞,如下表:

京畿官制表

京兆

京兆尹

秩二千石

負行政責任

秩六百石

輔佐京兆尹

都尉

比二千石

掌軍事維持地方治安

秩六百石

輔佐都尉

左部

左馮翊

秩二千石

負行政責任

秩六百石

輔佐左馮翊

都尉

比二千石

掌軍事維持地方治安

秩六百石

輔佐都尉

右部

右扶風

秩二千石

負行政責任

秩六百石

輔佐右扶風

都尉

比二千石

掌軍事維持地方治安

秩六百石

輔佐都尉

東漢遷都洛陽,置河南尹一人,秩二千石;丞一人,秩六百石,與西漢的京兆尹一樣。原來關中三輔因為是國家陵廟所在之地,官職依舊。

兩漢中央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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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讀三國故事,我覺得官制、軍制以及各州、郡地區的大概地理環境,是必先要有概念的。以下是我蒐集的資料,略加整理,以供日後查閱。先從陳致平先生所著的《中華通史》當中,擷取的通論性資料,下面就是「中央官制」的部分。


兩漢三國時代的政治制度

第一節  官制(行政制度)

漢高祖劉邦談到我國的政治制度,從秦以前,是上古時代;從秦以後是中古時代。上古時代事多渺茫,史料缺乏,真偽互見,考據困難,所以我們對於上古時代的政治制度,能了解的有限,而且問題很多。自秦以後,史料明晰,又信而有徵,所以中古以後的政治制度,比較清楚得多。秦制固源於三代,而創制亦多,兩漢制度又沿襲秦制而來,以後雖然代有更革,大都以秦漢制度為根據。所以秦漢政制,實在是我國中古以後,歷代政治制度的基礎,這是一個極重要的段落。不過政治制度,仍然是歷史上 一個最複雜的問題,不僅其中組織變遷之繁,千頭萬緒,並且許多制度,名實不能相符,如要詳確瞭解,是屬於斷代分類研究的專門問題,在通史中僅能做一個最簡單的輪廓介紹而已。 現將兩漢三國時代的行政制度,綜述如下:

一、中央官制

(一)兩漢中央官制

兩漢仿秦制,皇帝之下,中央政府的最高行政長官是丞相(或稱相國),丞相一人或兩人(左右丞相);次於丞相的有太尉御史大夫,分掌軍政與監察。後丞相又改稱大司徒太尉又改稱大司馬,御史又改稱大司空,合稱三公三公之上有上公(太師太傅太保),為榮譽職,不常置。三公之下,分設九卿,總管庶政,又有九卿以外的列卿宮官,與將軍尚書臺,茲列表並分別擇要說明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