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後漫畫50年史(戦後マンガ50年史)Part 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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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第四章講述出租漫畫和劇畫(也就是「貸本漫画」和「劇画」),篇幅比想像中來得少,提及的作品也不多,我覺得作者竹內長武並不是很喜歡這種與手塚治虫畫風迥異的漫畫。


第四章  租借漫畫和寫實漫畫

《戰後漫畫 50 年史》中被譯為「租借漫畫」的,是日文的「貸本漫画」;而「寫實漫畫」,則是「劇画」。

血だる剣法書中注釋對「劇画」的解釋為:「一種帶有故事性的長篇漫畫,特別是具有寫實性的長篇漫畫。」

租書店是唯一管道

我還記得小時候(1970~80 年代),我們看漫畫的唯一途徑,就是到漫畫出租店去租漫畫。那個時候的書局是不賣漫畫的,而且大部分的小朋友也不會有零用錢來買漫畫——主要是因為在父母眼中,漫畫是不正經的書,不會鼓勵自己的孩子借來看,更別說是花錢去買了。當然這種觀念現在已經有所改變,因為現在的父母,本身就是看漫畫書長大的。

書店不賣,也沒有所謂的漫畫專賣店,偶而在「五角抽」的糖果店或是文具店裡,會有少數幾本漫畫的陳列、販售,但這不是主要通路。大家要看新的漫畫,都還是往出租店裡跑。

當年台灣漫畫的發行與流通,可能和日本 1950、1960 年代很類似,也就是以漫畫出租店為主的形態。但台灣出版社只管選書和翻印,和漫畫的創作扯不上邊;而在日本,漫畫出租店是更直接地影響到漫畫家的創作題材與畫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