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漢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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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平時候,軍事制度少人重視,但一到亂世,就是各路人馬爭奪權利的時候,軍隊的武力強弱就是成敗的關鍵。在三國時代,割據的諸侯相互征伐,因此產生了許多軍事上的英雄人物。這個時代的兵制,我們必須要有概念。

以下錄自陳致平《中華通史》第二篇,《兩漢三國時代的政治制度》的〈兵制〉一節。


第二節  兵制

一、軍隊的編制

(—) 中央軍

漢代的中央軍亦可以說是拱衛京師的軍隊,分為兩軍,曰「南軍」與「北軍」。按西漢長安中主要的宮廷如長樂宮、未央宮都建築在都城的南部。故防衛宮廷的軍隊,稱為「南軍」常駐城內;而防衛都城與京畿的軍隊則常駐城外,稱為「北軍」。「南北軍」的性質雖為京師的防衛兵,但偶然也有調發出征的時候。漢初統領南軍的主帥有衛尉與郎中令(後改稱光祿勳),統領北軍的叫做中尉①。到漢武帝時,改中尉之名為執金吾,並擴大編制,置八校尉。另城門校尉,專掌京師十二城門屯兵,其性質屬於北軍,但在編制上是獨立的。南軍分為衛士與衛郎兩種,衛尉統領衛士(即衛兵),光祿勳統領衛郎(即郎官),漢武帝時在光祿勳下又增置期門、羽林②郎。光祿勳雖為南軍統帥,為武職,但其本身又為朝廷九卿之一,所轄又有大夫謁者等侍從文官,構成一龐大的機構,性質複雜。故不得不分別於「官制」及「兵制」中兩述之。

長樂宮與未央宮

兩漢地方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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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兩漢中央官制之後,原本應該是要介紹到三國時代的中央官制,但是,三國真正「立國」的時間不長,而且蜀、吳先後亡國,魏、晉乃是延續「正統」,其制度雖有改動,但與我們所熟悉的三國故事,關係不大。同樣地,包括地方官制和軍制,我也只想引用兩漢,特別是東漢末年的制度,其餘的,就暫且擱下。


二、地方官制

(一)兩漢地方官制

兩漢地方制度,承襲秦朝,是郡縣兩級制,同時又是封建郡縣並行制,一稱為郡國制。自漢武帝削弱藩國,所謂封建者已名存而實亡。王國土地不過一郡大小,侯不過一縣至數縣之地。這些零零星星的藩國,夾在天下郡縣之中,西漢到平帝時止,據《漢書地理志》統計為郡國(王國)一百零三,東漢到順帝時止,據《郡國志》統計為郡國(王國)一百零五(參見前疆域表)。此為地方行政區劃,從漢武帝後分天下為十三州,州置刺史,京畿所在地置司隸校尉,稱司隸校尉部,此為地方監察區劃,茲分別列表說明於下:

(甲)地方行政制度:

1. 京畿地方:秦代京畿置內史與主爵都尉,西漢分京畿為三部,分設京兆尹、左馮翊、右扶風,其屬下分設丞、都尉與尉丞,如下表:

京畿官制表

京兆

京兆尹

秩二千石

負行政責任

丞

秩六百石

輔佐京兆尹

都尉

比二千石

掌軍事維持地方治安

丞

秩六百石

輔佐都尉

左部

左馮翊

秩二千石

負行政責任

丞

秩六百石

輔佐左馮翊

都尉

比二千石

掌軍事維持地方治安

丞

秩六百石

輔佐都尉

右部

右扶風

秩二千石

負行政責任

丞

秩六百石

輔佐右扶風

都尉

比二千石

掌軍事維持地方治安

丞

秩六百石

輔佐都尉

東漢遷都洛陽,置河南尹一人,秩二千石;丞一人,秩六百石,與西漢的京兆尹一樣。原來關中三輔因為是國家陵廟所在之地,官職依舊。

兩漢中央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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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讀三國故事,我覺得官制、軍制以及各州、郡地區的大概地理環境,是必先要有概念的。以下是我蒐集的資料,略加整理,以供日後查閱。先從陳致平先生所著的《中華通史》當中,擷取的通論性資料,下面就是「中央官制」的部分。


兩漢三國時代的政治制度

第一節  官制(行政制度)

漢高祖劉邦談到我國的政治制度,從秦以前,是上古時代;從秦以後是中古時代。上古時代事多渺茫,史料缺乏,真偽互見,考據困難,所以我們對於上古時代的政治制度,能了解的有限,而且問題很多。自秦以後,史料明晰,又信而有徵,所以中古以後的政治制度,比較清楚得多。秦制固源於三代,而創制亦多,兩漢制度又沿襲秦制而來,以後雖然代有更革,大都以秦漢制度為根據。所以秦漢政制,實在是我國中古以後,歷代政治制度的基礎,這是一個極重要的段落。不過政治制度,仍然是歷史上 一個最複雜的問題,不僅其中組織變遷之繁,千頭萬緒,並且許多制度,名實不能相符,如要詳確瞭解,是屬於斷代分類研究的專門問題,在通史中僅能做一個最簡單的輪廓介紹而已。 現將兩漢三國時代的行政制度,綜述如下:

一、中央官制

(一)兩漢中央官制

兩漢仿秦制,皇帝之下,中央政府的最高行政長官是丞相(或稱相國),丞相一人或兩人(左右丞相);次於丞相的有太尉與御史大夫,分掌軍政與監察。後丞相又改稱大司徒, 太尉又改稱大司馬,御史又改稱大司空,合稱三公,三公之上有上公(太師、太傅、太保),為榮譽職,不常置。三公之下,分設九卿,總管庶政,又有九卿以外的列卿宮官,與將軍尚書臺,茲列表並分別擇要說明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