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亦有道?論俠盜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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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盜,根據教育部線上國語辭典的解釋,是「用暴力脅迫,強奪他人財物的人」。這種人,是令一般善良百姓恐懼、害怕的亡命之徒。

但有些時候,當公理正義無法伸張,甚至執法者本身就是最大的壓迫者,一般善良百性該怎麼辦?虛弱無力的人們,在面對這種「合法的強盜」時,只能默不作聲地被壓榨嗎?

俠盜的出現

於是,出現了另一種強盜。他們有原則、有紀律,懷抱著比一般人還高尚的道德情操,他們的強盜行為,竟有著鋤奸懲惡的功能。這類強盜,往往被稱之為「俠盜」,和一般打家劫舍的強盜,顯然不可同日而語。

俠盜

注音一式 ㄒ|ㄚˊ ㄉㄠˋ


崇尚俠義之氣的盜賊俠士。如:「傳說中的義賊廖添丁劫富濟貧,是人人稱誇的俠盜。」

楚留香與蘇蓉蓉上面辭典中所提到的廖添丁,是屬於台灣本地的傳說。由這個人物,也可看出這種俠盜,的確是世界各文化中所共通的一種角色;我們甚至可以說,在每一個文化的背後,一定有著可以代表其文化特性的「俠盜」存在。

想想看,我們是不是對這種「俠盜」特別情有獨衷呢?中國古代的《水滸傳》、古龍筆下的「盜帥楚留香」、法國的亞森羅蘋(Arsen Lupin)美國西部故事中的 Jesse James…… 當然,還有英國的羅賓漢(Robin Hood)。

老百姓心中的英雄

霍布斯邦(Eric Hobsbawm)在他的《盜匪》一書中(Bandits),將這類型的盜賊,稱之為「社會型盜匪」(social bandits),並指出,這些出自鄉間的不法之徒,「雖然是地主及官府眼中的罪犯,卻始終留在鄉間社會,更是同鄉老百姓心目中的大英雄,是為眾人爭權益、尋正義的鬥士及復仇者,有時甚至是帶來解放、自由的領導人物。」

這種「社會型盜匪」,霍布斯邦在書中將其分為三類:有貴族風格的俠盜(nobel robber)、草莽式的黑盜客(haiduks)、恐怖型的復仇者(avenger)。而傳說中的「羅賓漢」,不僅是「社會型盜匪」的標準原型,他也是俠盜的代表人物:

俠盜者,羅賓漢也,是盜匪一族中最赫赫有名、也是最受舉世愛戴的一型。他是民謠、詩歌裡最常見的英雄,現實世界中卻極稀有。……羅賓漢,原是所有農民強盜應該達到的最高典型,可是想當耳,由於人性使然,很少人能夠具有他那般高貴的情操、無私的精神,與強烈的社會意識,因此自然達不到這個標準,事實上,恐怕也沒有幾個人充得起如此瀟灑。

——霍布斯邦《盜匪》,第 46 頁

霍布斯邦在書中,為這類「俠盜」歸納出了其九種共通的形象,這些形象,可充份表明「俠盜」所扮演的社會角色,並清楚地說明他們與一般民眾之間的關係:

首先,俠盜生涯的開始,都不是因為他犯了罪,而是受到不公欺凌的結果,也可能是因為他從事一些當地鄉鄰不以為意,卻被當局視為觸犯法網的行為而遭到追索。

其二,他「矯枉去惡,糾正錯誤。」

其三,他「劫富濟貧」。

其四,他「除了出自於自衛或報仇,絕不殺人」。

其五,如果他有幸不死,必定回歸故里,成為地方上受人敬重的一員。事實上,他從來不曾真正離開家園。

其六,他的同胞敬他、助他;、擁戴他。

其七,他的死,都是因為被出賣,而且一定是因為被出賣。因為鄉裡哪一位正直人會幫當局來對付他呢。

其八,他神出鬼沒、刀槍不入——至少在理論上係如此。

其九,他並不是國王陛下或皇上的敵人,因為帝王是公義之源。他只是反對地方上的士紳、教士,以及其他各種壓制者而已。

——霍布斯邦《盜匪》,第 49 頁

以上,可視為「俠盜」角色的創立公式。我想,霍布斯邦在歸納上面九則形象時,心中想的人物就是羅賓漢,因為羅賓漢的故事,完全符合上面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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