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慶祝「小精靈」(Pacman)問市三十周年,Google 現在於首頁上放有 Google 版的「小精靈」遊戲。
小精靈流行的時候,我算是恭逢其盛,不過當時我沒什麼零用錢可以玩,而且我最怕這種繞來繞去的遊戲——或許和我是路痴有關。
兩個小秘技
這一款 Javascript 的遊戲,我覺得比原版的還困難一點,因為他的轉彎處有些死角,有時一不小心就卡在那裡,我想要多玩幾次後,才能玩得順吧!
目前發現有兩個「秘技」(cheats)。第一個,是在遊戲進行中,再按一次投入錢幣,則會有另一個 Pacman 小姐出現,用鍵盤「WASD」鍵就可以控制。
另一個秘技,是「G 點」秘技。在 Google 那個 G 字母中間的「大力丸」,吃了以後,小精靈會一直處於藍色狀態,而不會變回來,而且其效力,讓這一關的每一個大力丸也有相同的效力。
於是,先去吃「G 點」的大力丸,然後不要去吃「藍色小精靈」,把全部小點點先吃得差不多後,再去吃那四個小藍鬼;之後依樣畫葫蘆,守在下一顆大力丸附近,待小精靈走近時吃大力丸,再把四隻藍鬼吃光光……
這是目前發現的小秘技。不過我技巧太差,而且每次都太貪心,所以還是沒過幾關,也可能是年紀大了吧!
補充:
又玩了一陣子,發現「G 點」秘技好像不是很穩定。事實上,這個遊戲常常有很奇怪的異常舉動,例如我好幾次和變色的精靈穿身而過,有一次還連續穿身兩次。
我搜尋了一下,國外有玩家說,「先故意輸一次」,game over 後重玩,抄最近路去吃「G 點」的大力丸,之後再去吃左上和左下的大力丸,這樣就可以讓藍精靈一直不變回一般精靈,效果可持續到四萬分左右。
我發現「先故意輸一次」是條件之一,要從第二次遊戲起才可以。但好像不需要去連吃三顆大力丸。我自己的作法,是直走到「G 點」中央,等到四隻精靈全出洞後,再吃大力丸,如此效果可以持續的機會還蠻高的。而每一次變成藍色之後,盡量把全部的藍色精靈吃光,如此大力丸的效果可以保持下去,到下一關時也一樣。但偶而還是有例外,我還找不出一定的規律。
目前的感想:精靈全出洞不是必要條件。而第二次遊戲起,吃下「G 點」,精靈會一直保持藍色,直到回洞重生為止,不需要再吃其他大力丸。而若是在變色精靈未吃完前,就結束該局,則效果不能持續至下一局。
當年的小精靈狂熱
當年「小精靈」當紅時,Buckner & Garcia 這隻美國的二重唱,還唱了一曲〈小精靈的狂熱〉(Pac-Man Fever),曾是 Billboard 排行前十名的熱門單曲,還是張金唱片呢!
而稍早,陶大偉和孫越就唱過一首叫做〈小精靈〉的歌,在台灣也很受歡迎,其中的一句「媽咪呀...哦!」曾是相當流行的話語。
0 意見:
張貼留言